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温州市深化科技副总派驻工作实施方案》,现启动2025年度温州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科技副总专项)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支撑“5+5+N”产业创新发展以及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技术领域。
(二)补助额度及方式。根据温政发〔2025〕8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年度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给予补助。
(三)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申报对象。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依托企业进行申请。项目负责人须是科技副总,科技副总需提供与依托企业的三方合作协议,三方协议合作期应当覆盖项目执行期。除项目负责人外,第1、第2核心成员须是企业全职人员。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以及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
3.申报时有在研项目逾期未验收,或仍处于根据《温州市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惩戒期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限项要求
同一企业承担的在研项目一般为1项;省级及以上科创平台依托、建设单位可由不同负责人承担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科企通”(网址:https://kjdn.wenzhou.gov.cn/)实名申报,搜索“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或点击“进入办事大厅”,选择“温州市级科技计划的评审”,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写《浙江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可行性报告〈含财务报表〉;涉及人体、实验动物科技活动的项目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应严格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
(二)审核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严格审查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相关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择优推荐工作。
(三)申报管理。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均通过系统上传。另外,请申请的老师将电子版发送至wzvtckyc@163.com,纸质版1份送至正德楼515。
(五)时间要求。申报系统于2025年9月8日开放填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7:30。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17:30。请归口管理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专人加大项目审核管理力度。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及研发投入(不含财政投入部分)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
(三)项目立项签订合同后,项目资助经费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进行兑付。
(四)项目实施后刊发论文的,应在论文上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
项目受理中心 吴青青 88925631
李 杰 88285266
业务咨询 王 鸿 88962093
技术支持
“科企通” 赵文杰 88962019
黄良孟 88962008
科技开发处
2025年9月9日